长期以来,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众多客户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,随着退税代理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壮大,合作伙伴的范围也在进一步扩大。深圳中电长期致力于简单的出口退税代理库存积压回收,价格合理、信守承诺。深圳中电热忱的期待和您的合作机会,共同为我们的事业贡献力量! 延伸拓展 产品详情:我国的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根据我国国情建立起来的、相对独立于其他国内税收管理的一种专项税收制度。1994年我国对工商税制进行了全面改革。根据改革的指导思想,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制定并颁布了《出口货物退(免)税管理办法》、《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对退税范围、计算办法、常规管理、清算检查等作了具体规定。随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多次改革和完善。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:享有出口退税权的企业,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的、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。主要是外贸公司和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,包括外商投资企业,另外还有出口量较小的一些特殊企业,如外轮供应公司、免税品公司等等。这类企业约为10万户。今后随着出口经营权的放开,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户数将逐渐增加。享受退税的出口货物,除免税货物、禁止出口货物和明文规定不予退税货物外、其他货物都可享受退税政策。退税的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。从2004年起,增值税的退税率共有5档,分别是17%、13%、11%、8%、5%,平均退税率为12%左右。消费税的退税率按法定的征税率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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