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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拓展
详情介绍: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书之后,如果房屋认购书中约定了购房订金,有以下几种情况:1、如在起诉前开发商还未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,那么这份房屋认购书就是无效的,定金需要退回。2、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去签约,属买方违约,定金不予返还;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,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,属卖方违约,应双倍返还定金。3、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,正式签订合同,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,可抵作楼款或收回;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,一方违约的,适用“不予返还”或者“双倍返还”。4、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项的违约行为,仅对预售(销售)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,而未能签约的,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。5、上海房产律师咨询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,如价格、房号、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,视为违约,买方违约的,定金不予返还;卖方违约的,应双倍返还定金。实际上,签订认购书,并不是房地产交易过程当中的必经程序,属双方自愿行为。如果非要和开发商签订认购书不可,也应该在签认购书时在认购书上写上以下字样:“如果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时,上海房产律师咨询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,不能签署正式合同,卖方应无条件立即退还定金。商品房认购要注意的问题1、购房者须按选定的付款方式缴纳房款,领取房款收据。房款付清后,方可开发票。逾期付款则视为认购者自动放弃认购,发展商有权对预定单位另行处理,不退还定金。2、银行按揭程序及费用按银行有关规定执行,在签定正式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时,购房者应携带办理有关银行按揭所需的所有文件资料,上海房产律师咨询同时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办完银行按揭手续。以上就是找上海律师咨询为大家整理的关于“商品房认购书定金退不”的相关内容介绍,一般情况下,购房者在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后并不是必须得买房,但是如果不买房,那么购房定金也不会退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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